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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六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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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检,如尸经多日,头面胀,皮发脱落,唇口翻张,两眼迭出,蛆虫咂食,委实坏烂不通措手。若系刃伤、他物、拳手、足踢痕虚处,方可作无凭覆检状申。如是他物及刃伤骨损,宜冲洗仔细验之,即须于状内声说致命,岂可作无凭检验申上。

覆检官验讫,如无争论,方可给尸与亲属。无亲属者,责付本都埋瘗;勒令看守,不得火化及散落。如有争论,未可给尸;且掘一坑,就所簟物,将尸安顿坑内,上以门扇盖,用土罨瘗作堆,周遭用灰印印记,防备后来官司再检覆。仍责看守状附案。”

何冲仔细听着,王棣口中用词他有些听不懂,但综合前后文总能明白。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传授技艺总会留一手,真正倾囊相授者绝无仅有,何尝有过像王棣这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除非是古之圣贤者也。

有这等机会,何冲自是不肯错过。关键是王棣所言,可奉为圭臬,实为法学检验之不二法门,像何冲这种以这行谋生的怎会瞧不出其中精奥?

王棣固然没有实践经验,但这套理论太过精辟、先进,足以令人折服。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

何冲忍不住问:“此又为甚?”

王棣解释道:“缘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挣,口开气脉往来,故呼吸烟灰入口鼻内。若死后烧者,其人虽手足拳缩,口内即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亦不拳缩。”

何冲恍然大悟,连连点头。他检验之术为父亲传授,口口相传之下难免有所遗漏缺失。王棣的出现仿佛给他开启了一扇崭新的大门,对方虽非专业人士,但检验术语、步骤、注意事项无所不精,所言面面俱到,依此成书必可为此行圣典。能参与其中,且能署名,这无疑是光宗耀祖、名垂青史之事,怎不让他热血沸腾?甘为马前卒又如何?牵马坠镫亦无不可也。这才是“良禽择木而栖”呢。

“若被刀杀死,却作火烧死者,则拾起白骨,扇去地下灰尘,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米醋酒泼,若是杀死,即有血入地,鲜红色。须先问尸首生前宿卧所在,却恐杀死后移尸往他处,即难验尸下血色。”王棣先一股脑的将验因火而死者之法全盘说出,至于何冲能学到多少则要看他自己的能力了:“大凡人屋,或瓦或茅盖,若被火烧,其死尸在茅瓦之下。或因与人有仇,乘势推入烧死者,其死尸则在茅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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