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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的是,驱车赶往佳市的路上,包子仍在电话里不断跟我“装逼”。
以拒不肯吐露自己所住宾馆地址的方式,彰显自己要跟我“分手”的决心。
可有了“结婚”与“生孩子”的目的后,我自然极尽忍耐。
只是原本不过一个小时多点的车程,我却用掉了近三倍的时间。
因为几乎每过十分钟,我都要停到路边,擦干“模糊”的眼睛。
我就像个神经病似的,一会儿因为担心爷爷,泪流满面。一会儿又给包子打电话,嬉笑怒骂着求上一阵“复合”。
因为不是诚心,我的“痴男”角色反而演绎的非常完美。
没经过几轮电话轰炸后,包子便“原谅”了我。
其实她很好哄。
只是这个“世道”,有些“奇葩”。
受伤的明明是我,最后低三下四地去哄别人的,却还是我。
当然,即便她说了地址,我也不可能找到。
我本就是路痴,又在异地他乡。
而且彼时的“导航”,尚不灵光。
所以刚一下了佳市的高速后,我便叫了一辆本地的出租车“引路”。
我曾听说过一些“奇闻”:某个“植物人”的丈夫,仍可以在“媳妇”的“摆弄”与“自主”下,令媳妇受孕。
对此事的医学解释,我已经忘了。
只记得我当时的感想是:“看来一个人的‘身体’,果然可以与他自己的‘灵魂’分离。”
换句话说,就是心里再怎么“不想要”,也不会影响身体的“诚实”。
我虽然不是“植物人”,但还是在“使命感”的召唤下,怀着“悲痛欲绝”的心情,才刚推开宾馆的门,便与包子完成了一次,目的是“和好”的“媾合”。
事后那充满“罪恶感”的“爽”,比当年在姥姥家的厕所里,初窥“医学奥秘”时还要令我感到羞愧万分!
包子曾在佳市读了四年的大学,所以对那里还算熟悉。
是夜,她便带着我去了许多,承载着她的回忆的地方。
有美食,有美景。
而我的心里,却只有那个已经虚弱到无力说话的爷爷。
不知这漫漫长夜里,他是否还会再一次经历痛苦?
第二天一早,我便以“送车”为借口,裹挟着包子,陪我重新回到了鹤岗。
毕竟妈妈提出的两个要求,我均已做到。
一个是“追回”包子。
还一个是离开“那个”家庭。
而且她只说了让我“离开”,可从未说过不让我“返回”。
所以即便包子会再次告我的黑状,我也有“充足”的理由去跟妈妈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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