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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终于没有机会,再与我提起过这只临别的“馈赠”。
虽然没有用。
而且我差点还因为大姑父的“小气”,反手将其给丢了回去。
但至今,我却仍旧感谢大姑的好意。
对于一个很“抠”的人来说,她给我的已是极大的爱意。
换句话说,站在亲人的角度,她其实已经做到了她能做到的最好。
仅凭这一点,我就该心存感激。
或许是我当兵这件“事”,太过之大。
其它所有事与之比起来,便会显得微不足道。
所以那一整天,我始终都没能等到一个,对我说一句:“生日快乐。”
那可是自打懂事起,便被我极为在乎的“十八周岁”生日啊!
竟被我十八年来的“一切”,集体“略过”。
火车缓缓启动,故乡渐行渐远。
再见,鹤岗!
别了,亲人!
十八岁,无论你准没准备好,一旦你到了这个年龄,都将在“法理”上被贴上“成人”的标签。
从那以后,肩负起成人的责任,履行成人的义务。
那时的我,坚定的以为,火车的启动,意味着我终于可以展翅高飞。
直到二十年后的现在,才不得不承认,自始至终,我都没能挣脱命运的摆布。
原来“道理”,并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自动填进你的脑子。
原来“认知”,是先要“见过”并且“认识”了许多东西以后,才能“知道”。
十八岁,可以代表着一切。
也可以,什么都不是。
这不是一个歌颂“真实”的世界,所以我的“回忆”,理应到此为止。
后来的我,并没能因为“法理”的认可,便立刻“成人”。
虽然经过了三个月的新兵培训,也即是等到了“列兵”授衔的那一刻起,我确实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军人。
但于我的内心而言,却仍幼稚的像个孩子。
支撑我走完那三个月“新训”的,是与欣欣之间的“一百零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无非是分别后,我俩各自生活里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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