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bqge9. c o m 一秒记住!
第二类就是蒙元以及地方割据力量的降卒了,被认定为“归附”;
再有就是以洪武十一年四月朱元璋下令将因为没有田产的无产阶级强行迁徙到凤阳屯田的农夫划为军户;之后对待沿海居民也用上了这招,同意不同意可就由不得小老百姓的意愿了,朝廷有旨照做就对了;
而最后一类就是“贼配军”了,在洪武二十七年四月时朱元璋就颁下谕旨“诏兵部,凡以罪谪充军者,为恩军”;犯了罪被指派当的兵,这叫恩典!
随着稳固兵源等因素考虑,后来又整出来一个叫“垛集”的征兵方式,也就原本历史上明朝中、后期军队士兵来源的主要力量。
三户人家为一垛集,一户为正户,两户为贴户。正户出正军一人,除非升到兵部尚书或者战死,终生就是军籍。如果军士做了逃兵,官府是要追捕问罪的。
那战死了呢?恭喜你,解脱了!你家还有男丁吗,补上!
补不上怎么办?这不是还有两户人家做贴户吗,起得就是干这活的补贴作用。而从贴户中征兵,也就是明朝历史上有名的“勾军”了。
要说起来,在做军户之前可能有些人还想着自己没田没地,这突然间就分到田地成了有产阶段了,为国家出力是应该的。
但实际上仔细想想,军户确实是能分到几十亩地(视各地田地情况而定,20亩到70亩不等),有牛有房的挺好,也算是资产阶级了。但实际上,家里的重劳力被安排出去当了兵,几十亩田地的耕种主要就靠着妇人、孩子和分配的牛(是否分配牛、农具也要看当地官府是否“大方”了)来耕种、收割。
而大明朝对军人的待遇非常苛刻,官吏的俸禄都是“米钞兼支”,还常常只能发五成,达官受到优待也只能发到七成。军队里克扣成风,普通军士连吃饱饭都成问题,哪有心思为国效力去拼命打仗?更不用说进行日常操演了,更是想都没人想的。
更不用说军户屯田义务还很重了,虽然屯田初期只是象征性收一点,比如洪武三年就“命内外将校量留军士城守,余悉屯田。其城守兵,月给米一石,屯田者减半,在边地者,月减三斗,民给农器,牛种”。洪武七年起,屯田税粮被定在“亩收租一斗”这个标准上。
但实际上可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各地摊派加上来,全国数据打平一下算可以算得上是每亩地三斗左右的租税。这个租税可比民户都要高出好大一截了,哪有我即要拼命打仗还要玩命耕种缴粮的道理?就算我想,也没有这功夫再来操练了呀!
𝐵 𝒬 ge 9. 𝒞o Ⓜ